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在属灵意义上,“通奸”是指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通奸”也是指这些事,因为圣言的属灵意义至今被隐藏。这就是在圣言中,“通奸”、“淫乱或行通奸”、“行淫或淫行”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通奸(或行淫)。(耶利米书5:1, 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行淫(或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4:10)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比其他人更玷污和歪曲圣言,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论到她,经上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 2)
又:
因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犹太民族因歪曲圣言而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其它许多经文中,“通奸”和“淫行”也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 8; 13:27; 以西结书16:15, 16, 26, 28, 29, 32, 33; 23:2, 3, 5, 7, 11, 14, 16, 17; 何西阿书5:3; 6:10; 那鸿书3:4)。
27.当水星灵与我同在时,我正在写作,解释圣言的内义。他们觉察到我写的东西,说我所写的这些事极其粗糙,几乎所有的表述都看似物质化。但我被允许回答说,我们地球人仍觉得我写的东西如此精妙和高深,以致许多事都无法理解。我补充说,在地球,许多人不知道内在人作用于外在人,并使外在人活着;他们出于虚妄的感官印象确信,身体拥有生命。因此,那些邪恶、缺乏信仰的人对死后生命抱有怀疑;他们还将人死后继续活着的那部分称为灵魂,而不是灵。他们争论何为灵魂,它居于何处,认为物质身体即便早已分散到四风中,也会与灵魂重新联结,以便人能作为人活着,以及更多诸如此类的事。听到这些事,水星灵就问这种人能否成为天使。我被允许回答说,那些过着信与仁之良善生活的人会变成天使,不再关心外在和物质的事物,而是关心内在和属灵的事物。当他们到达这种状态时,便享有超越水星灵的光明。为叫他们知道事实的确如此,一位从我们地球进入天堂的天使蒙允许与他们交谈,他活在世上时就过着这种生活;稍后我们会说说有关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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