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诠释启示录 #945

945.“因此,所有

945.“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将承认祂的神性。这从“民族”和“敬拜”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175, 331, 625节);“敬拜”(或崇拜)是指从心里承认,并敬拜或崇拜(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很明显,“所有民族”只是指这些人,因为还有一些人不会承认主。

(续)

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上来,因为当一个人只处于属世的外在时,他就处于他的自我;但当他处于属灵的内在时,他就从这自我中被提升上来。他只有通过以下事实才能感知到从自我中的这种提升:他不思想邪恶,并远离思想它们;他以真理,也以良善的功用为快乐。然而,这样一个人若进一步进入这种状态,就会在一种思维中感知到流注;但他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因为主为了他的改造而愿意这样。尽管如此,人仍应当承认,良善或由此而来的真理丝毫不来自他自己,都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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