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792.“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因为当“龙”及其“兽”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时,“不能与这兽交战”表示它无法受到攻击或质疑。他们的说服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相信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这一点从基督教会对该信条的接受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他们说,谁能凭自己行善呢?他们就这样忽略了它。但有什么人不能一眼,或如前面所说的,或说眼睛一瞥就看出一个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生活?谁能怀疑或否认这一点,尤其当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确认它时?因为在圣言中,经上说“凡听见就去行的,就是智慧人”、“所有人都要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我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没有将自己的理解力向后扭曲,由此变得疯狂的人会认为好好生活无关紧要;然而,人死后仍继续他在世上的那种生活。我被恩准与一些生活在以前时代的人交谈,发现他们的生活仍如历史上对他们所描述的那样。我还被恩准与一些认为自己有信,却没有过信之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交谈,发现他们被天堂拒之门外。此外,我经常从天上被告知,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与生活分离之信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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