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诠释启示录 #753

753.“因为魔鬼下

753.“因为魔鬼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因为他们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这从“魔鬼”和“下到他们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魔鬼”是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对此,参看AE 740节);“下到他们那里”当论及魔鬼时,是指在他们中间,迷惑他们,并被他们接受。魔鬼所下到的那些人是指“住在地与海上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纯属世和感官的人,他们因弃绝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而变得如此。那些因宗教而弃绝这种生活,从心里相信并声称行为无助于得救,拯救人的,是唯信和敬拜的虔诚之人,只要在行动或行为上弃绝良善,把自己交给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欢乐,就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这些人因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所以便快乐地接受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因为属世人自出生时起就在这些邪恶中,除非他也变得属灵,否则他继续留在其中。事实上,当人变得属灵时,他便与天堂相通,并接受由此而来的良善,从主经由天堂所接受的良善移除邪恶,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照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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