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诠释启示录 #1002

1002.“施行迹象

1002.“施行迹象”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来说服。这从“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证明和说服,因而是指确认(参看AE 706, 824节),在此是指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由于这是通过谬论和诡辩做到的,简单人被这些谬论和诡辩说服,所以“施行迹象”在此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和确认。说服是通过谬论或谬误实现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从海里上来的兽”(启13:1–13);这兽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实现的确认。这就是“迹象”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要“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争战”,这句话表示在整个教会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

(关于第六诫续)

从到目前为止所阐述的可以推断出,由婚姻的贞洁产生的良善是什么;因此,一个避开通奸如反对神的罪之人所做的贞洁善行是什么。贞洁的善行要么涉及婚姻伴侣自己,要么涉及他们的子孙后代,要么涉及天堂社群。涉及婚姻伴侣自己的贞洁善行是属灵和属天的爱,聪明和智慧,纯真和平安,以及对抗地狱,并由此而来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和保护;它们是多种多样的永恒喜乐和幸福。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如前所述,就拥有这一切。涉及子孙后代的贞洁善行是,如此多又如此大的邪恶不会在家族中变成与生俱来的。因为父母的主导爱会传给子女,有时传给遥远的后代,成为他们的遗传性质。这种遗传性质在那些避开通奸如地狱之物,并热爱婚姻如天堂之物的父母身上被打破和软化或缓和。

涉及天堂社群的贞洁善行是,贞洁的婚姻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们是天堂的发源地和保证或支撑。它们通过交流向天堂提供快乐,通过生育后代成为天堂的发源地,通过对抗地狱的能力成为天堂的保证或支撑;因为在婚姻之爱面前,魔鬼灵变得暴怒、疯狂、精神虚弱,并把自己投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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