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29.“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这些以及此外的更多事物就包含在描述主的这些话中。显而易见,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到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祂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稍后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启示录1:17-18,2:8)
上述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这一点无法简单证明,因为要充分证明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但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得到部分证实。主自称“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涉及主的神性之爱,“始和终”涉及祂的神性智慧。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主之所以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故它们表示整体上的全部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上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用来发音,故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属灵和天使的语言,以及圣经皆源于此。不过,迄今为止,这依然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奥秘。
因为所有天使和灵人有一种共通的语言,它与世人的任何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能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通过创造被植入在每个人里面,所以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懂得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我自己也说,还把它与世间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与地上任何属世的语言都不相合,甚至在最小的细节上也不一致。它在第一个原则上就与这些不同,即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法上还是写法上,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意义。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都是元音,故与爱相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所流出的这种语言及其写法,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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