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揭秘启示录 #258

258.启5:2.“

258.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内在或深深流入天使和世人的思维,以及调查。宣告的“一位天使”在灵义上是指主,因为一位天使不会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主来宣告和教导,但仍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经上说“强有力的天使”,是因为他用能力行事,用能力宣告的事会从内在或深深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带着能力或力量、活力。它也表示调查,因为如经上接下来所说的,天使问:“有谁配打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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