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4.此外,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宇宙不止一个星球:整个星空如此浩瀚,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类似于我们的太阳,尽管大小不同。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个目的就是天国,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因为可见的宇宙,或闪耀着无数星辰,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因为上万,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居民如此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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