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13

413.向个体人和向

413.向个体人和向集体人或一个社区行使的对邻之爱是不同的,就像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统治者的职能不同一样。这种区别就像一个用两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和一个用五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马太福音25:14-30)之间的区别,或像一舍客勒的价值和一他连得的价值之间的区别,或一棵葡萄树、橄榄树或果树的产出或利润和一个葡萄园、橄榄园或果园的产出或利润之间的区别。此外,对邻之爱也在人里面上升到一个越来越内在的领域,并且随着它上升,他爱一个社区胜过爱个人,爱他的国家胜过爱一个社区。由于仁爱在于善意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所以可推知,向一个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个人行使仁爱的方式差不多;但向一个善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一个恶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是不同的。向后者要照着属世的公平来行使仁爱,而向前者要照着属灵的公平来行使仁爱。我们将在别处说一说这两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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