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圣爱与圣智 #210

210.由于意愿和理

210.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情感和思维,仁和信能从作为它们所论及的主体的物质中抽象出来为人们所思考,并且这就是人们思考它们的方式,所以对这些事物的正确观念(正确观念是,它们是物质或形式的状态)消亡了。这完全就像感觉和行为,它们并非从感觉和运动器官中抽象出来的事物。若从这些抽象或脱离出来,它们纯粹是虚构的想象;事实上,就像脱离眼睛的视觉,脱离耳朵的听觉,脱离舌头的味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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