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2

312.地狱里的魔鬼

312.地狱里的魔鬼和撒但已经向我清楚表明,人的内在若不被主改造,将是何性质或品质。魔鬼和撒但总是想着杀死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就试图杀死那些忠于主的人;但他们不能像世人那样如此行,所以就竭尽全力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里面的信仰和仁爱。在这些魔鬼和撒但中间,本质或实际的仇恨和报复看起来就像昏暗和发光的火,仇恨像昏暗的火,报复像发光的火;然而,这些不是火,而是表象。他们内心的残忍有时出现在他们上空,就像与天使较量,并屠杀和推翻天使。这些可怕的白日梦或想象源于他们对天堂的愤怒和仇恨。此外,从远处看,这些灵人就像各种野兽,如老虎、豹子、狼、狐狸、狗、鳄鱼和各种蛇;当他们看到代表形式的温驯无害的动物时,他们就被表象欺骗,在幻想中冲向它们,试图把它们撕成碎片。其中一些人像站在妇人旁边的龙一样出现在我眼前;这些妇人怀着孩子,而龙试图吞吃她们的孩子,如启示录第12章所记载的那样;这些只是对主及其新教会的仇恨的代表。世上那些想要摧毁主教会的人就像这些魔鬼和撒但,这一事实对他们的同伴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用来实践道德的身体吸收并隐藏了这些东西。然而,对那些只看他们的灵,不看他们身体的天使来说,他们以类似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魔鬼的形式出现。若不是主打开某个人的视觉,使他能看透灵界,谁会知道这些事呢?否则,这些事,连同其它最重要的事,岂不是永远向人隐藏了吗?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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