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2

312.地狱里的魔鬼

312.地狱里的魔鬼和撒但已经向我清楚表明,人的内在若不被主改造,将是何性质或品质。魔鬼和撒但总是想着杀死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就试图杀死那些忠于主的人;但他们不能像世人那样如此行,所以就竭尽全力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里面的信仰和仁爱。在这些魔鬼和撒但中间,本质或实际的仇恨和报复看起来就像昏暗和发光的火,仇恨像昏暗的火,报复像发光的火;然而,这些不是火,而是表象。他们内心的残忍有时出现在他们上空,就像与天使较量,并屠杀和推翻天使。这些可怕的白日梦或想象源于他们对天堂的愤怒和仇恨。此外,从远处看,这些灵人就像各种野兽,如老虎、豹子、狼、狐狸、狗、鳄鱼和各种蛇;当他们看到代表形式的温驯无害的动物时,他们就被表象欺骗,在幻想中冲向它们,试图把它们撕成碎片。其中一些人像站在妇人旁边的龙一样出现在我眼前;这些妇人怀着孩子,而龙试图吞吃她们的孩子,如启示录第12章所记载的那样;这些只是对主及其新教会的仇恨的代表。世上那些想要摧毁主教会的人就像这些魔鬼和撒但,这一事实对他们的同伴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用来实践道德的身体吸收并隐藏了这些东西。然而,对那些只看他们的灵,不看他们身体的天使来说,他们以类似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魔鬼的形式出现。若不是主打开某个人的视觉,使他能看透灵界,谁会知道这些事呢?否则,这些事,连同其它最重要的事,岂不是永远向人隐藏了吗?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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