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若未被主改造,人的内在本性如何,我通过亲眼目睹地狱中的魔鬼撒旦看得清清楚楚。这些魔鬼和撒旦时时刻刻想杀死主,因为他们做不到,于是就一直试图杀害信奉主的人。由于他们无法像在世时那样去杀人,所以就竭尽全力攻击他们,以便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所拥有的信和仁。仇恨和报复的思想在他们附近的确显如火,或像冒烟的火、或像炽热的火。仇恨看似冒烟的火,报复看似炽热的火。不过,它们并非真的火,仅仅是表象。有时,他们心中的残忍想法在他们上空显现,就像与天使交战,而天使惨遭杀戮和屠宰。正是他们对天堂的愤怒与仇恨上演了如此恐怖的场景。
此外,从远处看,这样的灵就像各种野兽,诸如猛虎、猎豹、豺狼、狐狸、野狗、鳄鱼和各种毒蛇。当发现作为象征形式的驯良动物时,他们就设想攻击并试图屠杀他们。他们出现在我眼前,看上去就像站在生产孩子的妇人面前的龙,他们要吞吃她的孩子,犹如《启示录》第十二章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异象只是他们仇恨主及其新教会的象征。世上想要摧毁主的教会之人就像这些灵,这一点在他们的同伴面前并不明显。原因在于,他们的肉体使得他们行为得体,因而吸收并掩盖这些表象。但天使不看他们的肉体,而是看他们的灵,故在天使眼里,这类人就显现为上述魔鬼的样子。倘若主未曾打开人的眼,赐给他注视灵界的能力,人如何能知道这些真相呢?否则,这些真相,连同其他重大事实岂不会永远向人类隐藏?
799.“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表天主教的教阶中级别高者是这样:他们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大人物”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高者,也就是所谓的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当作货物一样来谋利(771,783节);在此表示那些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的人。从前文明显可知为何会这么说,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各行手艺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推磨的声音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以此表示巴比伦中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启示和对它的洞察,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参看792-794,796,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教阶中级别高者也作交易并谋利,从而给级别低者树了榜样。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能称得上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并非每年的收入和薪俸,而是来自那把钥匙的权柄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哪怕滔天之罪,由此免受世间刑罚;向教皇求情,以获得权柄在禁婚亲的范围内结婚,在未禁婚亲的范围内离婚;无需求情,通过默许来做这种事;授予他们管辖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礼;无论总体还是个别,来自修道院的报酬;从本应属于他人的其它源头中侵吞收入;以及许多其它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以此为满足的话)导致他们没有思想、探究和洞察属灵真理的情感,也没有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即财利)的所得,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也就是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高者是这样:他们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此处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大罪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摆脱永恒的惩罚,甚至还逃脱世间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种权柄并不属于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事管辖权?他们的权柄延伸到一切世俗之事上,摧毁了公共治安;而且,他们因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而具有将他们以前对君王所建立的一切法庭,因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带回来的能力;若不是担心他们退出教会,他们真的会做出这些事来。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兽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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