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2

312.若未被主改造

312.若未被主改造,人的内在本性如何,我通过亲眼目睹地狱中的魔鬼撒旦看得清清楚楚。这些魔鬼和撒旦时时刻刻想杀死主,因为他们做不到,于是就一直试图杀害信奉主的人。由于他们无法像在世时那样去杀人,所以就竭尽全力攻击他们,以便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所拥有的信和仁。仇恨和报复的思想在他们附近的确显如火,或像冒烟的火、或像炽热的火。仇恨看似冒烟的火,报复看似炽热的火。不过,它们并非真的火,仅仅是表象。有时,他们心中的残忍想法在他们上空显现,就像与天使交战,而天使惨遭杀戮和屠宰。正是他们对天堂的愤怒与仇恨上演了如此恐怖的场景。
此外,从远处看,这样的灵就像各种野兽,诸如猛虎、猎豹、豺狼、狐狸、野狗、鳄鱼和各种毒蛇。当发现作为象征形式的驯良动物时,他们就设想攻击并试图屠杀他们。他们出现在我眼前,看上去就像站在生产孩子的妇人面前的龙,他们要吞吃她的孩子,犹如《启示录》第十二章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异象只是他们仇恨主及其新教会的象征。世上想要摧毁主的教会之人就像这些灵,这一点在他们的同伴面前并不明显。原因在于,他们的肉体使得他们行为得体,因而吸收并掩盖这些表象。但天使不看他们的肉体,而是看他们的灵,故在天使眼里,这类人就显现为上述魔鬼的样子。倘若主未曾打开人的眼,赐给他注视灵界的能力,人如何能知道这些真相呢?否则,这些真相,连同其他重大事实岂不会永远向人类隐藏?

揭秘启示录 #774

774.“各样香木,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类似于前面所阐述的事物(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及的事物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22节),其次所提及的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述(723节),现在所提及的事物,也就是“香木”和“象牙的器皿”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智慧与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层被属天的,第二层被称为属灵的,第三层被称为属世的。每个人自出生时就具有这三个层级;它们还总体上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为何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至于它在那些处于属天层之人,处于属灵层之人,以及处于属世层之人当中各是何性质,则无需在此阐述。不过,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仅说明那些属巴比伦的人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就足够了。之所以首先提及属灵之物,是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只要发自内心视圣言为神圣,就像他们嘴上说的那样,就能变得属灵。然而,他们无法变得属天,因为他们不靠近主,反而靠近死人或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为何其次提及属天之物。
“香木”之所以表示属世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之名源于“二”,“二”也表示良善。木是一种属世良善,因为木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石头也不是珍贵材料。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一样。“象牙”之所以表示属世真理,是因为它是白色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取自大象之口,也构成它的力量。为了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提到“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某种盛纳之物,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下列经文在某种程度上得以证实:
在玛拉的苦水因为丢进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刻有诫命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耶路撒冷圣殿外面用香柏木板遮顶,里面用香柏木贴墙。(列王纪上6:9,15)
在旷野用荚木做坛。(出埃及记27:1,6)
此外还能从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墙里的石头必呼叫,木梁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他们必以你的财宝为掳物,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以西结书 26:12)
对先知说:
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以色列人之名,在另一根木杖上写约瑟和以法莲之名;我要使它们(两根木杖)成为一根木杖。(以西结书37:16,19)
我们出银子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是作价来的。(耶利米哀歌5:4)
就如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把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他死,这人要逃到一座逃城。(申命记 19:5)
这是因为“木(把)”表示良善,因而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恶意,而是出于失误将同伴致死,因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可诅咒之物,如他们用木头雕刻偶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以赛亚书37:19;40:20;耶利米书10:3,8;以西结书20:32);还有,被挂在木头上就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23)。
“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从提及象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27:6, 15;阿摩司书3:15; 6:4;诗篇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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