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就属天之义而言,“杀”表示鲁莽地向主发怒,憎恨祂,并想抹杀祂的名。这些人就是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若祂像以前那样再降世,他们真得会做出这种事来。这就是“像是被杀过的站立羔羊”之义(启示录5:6;13:8);以及“被钉十字架”之义(启示录11:8;希伯来6:6;加拉太书3:1)。
873.“这是第二次的死”表这些人遭受被罚入地狱本身之苦。“第二次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被罚入地狱(参看853节)。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些内心邪恶,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却貌似教会之人的人比其他人所受的惩罚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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