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65. (2)因此

365. (2)因此,主以信仰和仁爱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点可以推知,因为神性智慧的生命是信仰的本质,神性之爱的生命是仁爱的本质。因此,当主以祂自己的东西,即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同在时,祂也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仁之良善同在。因为信仰是指人从主那里所感知、思考和谈论的一切真理;仁爱是指人从主那里被打动,从而所意愿和实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之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被感觉为光。人若不越过表象来思考,可能会以为这热是纯粹的热,这光是纯粹的光,就像从我们世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一样。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在里面:热包含祂爱的一切无限在里面,光包含祂智慧的一切无限在里面;因此,它们还包含一种包括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的无限在里面。这是因为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并从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的至内在气场;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参看TCR 24, 29, 35, 39, 41, 49, 63, 66, 75-76, 360节),主在这太阳中间。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阻止人能从主那里汲取或接受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主是全在的。没有任何东西阻止,这一点从天堂天使从主那里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明显看出来。他们的爱和智慧是无法形容的,也是属世人无法理解的,还能增长到永恒。无限的事物都包含在从主发出的热和光中,尽管它们只被感知为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来说明;例如,一个人的嗓门和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只是一种简单的声音;然而,当天使听到它时,他们从中感知到他的一切爱之情感,还察觉到这些情感的性质和品质。这些东西就隐藏在声音里面,甚至人能从一个与他说话之人的语气中在某种程度上感知到这一点,如:这语气里面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或另一方面,它里面有没有爱、仁慈、快乐或其它情感。当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时,类似东西就隐藏在眼神中。
这一点也可通过从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广阔平原或田野散发出的香味来说明。它们发出的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气味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香味。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许多事物,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体,但内在却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好感和反感只是来自心智的情感的散发物,这些情感照着相似性吸引另一个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散发物在性质上如此不同,是无数的,并且是任何身体感官所感知不到的,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都照着它们而实现。提出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前面关于从主发出的属灵之光所说的一切,即:它拥有智慧的一切,因而拥有信仰的一切在自己里面;理解力从这光中分析性地看到并感知理性事物,就像眼睛对称性地看到并感知属世事物一样。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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