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在属灵意义上

310.在属灵意义上,谋杀是指杀害和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式,这些方式各不相同,多种多样;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和神性敬拜,使这些事成为丑闻的话题,或说在这些事上设置障碍,诱导诸如引起厌恶,甚至憎恨之类的说服。这些杀人犯就是地狱里的所有魔鬼和撒但,而与他们结合的,是这个世界上那些侵犯和玷污教会神圣性的人。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的无底坑或深渊的王(启示录9:11),即毁灭者,是指那些通过虚假摧毁灵魂的人;在预言圣言中,“被杀的”是指他们所摧毁的人,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宰的羊群,拥有它们的宰杀它们。(撒迦利亚书11:4-5, 7)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群。(诗篇44:22)
以赛亚书:
将来雅各要使他们扎根。他被杀戮,岂像杀戮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 7)
约翰福音: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4:21; 26:21; 以西结书37:9; 耶利米书4:31; 12:3; 启示录9:4, 5; 11:7)。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诠释启示录 #467

467.“权能、力量”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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