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 (2)因此,主以信仰和仁爱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点可以推知,因为神性智慧的生命是信仰的本质,神性之爱的生命是仁爱的本质。因此,当主以祂自己的东西,即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同在时,祂也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仁之良善同在。因为信仰是指人从主那里所感知、思考和谈论的一切真理;仁爱是指人从主那里被打动,从而所意愿和实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之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被感觉为光。人若不越过表象来思考,可能会以为这热是纯粹的热,这光是纯粹的光,就像从我们世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一样。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在里面:热包含祂爱的一切无限在里面,光包含祂智慧的一切无限在里面;因此,它们还包含一种包括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的无限在里面。这是因为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并从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的至内在气场;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参看TCR 24, 29, 35, 39, 41, 49, 63, 66, 75-76, 360节),主在这太阳中间。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阻止人能从主那里汲取或接受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主是全在的。没有任何东西阻止,这一点从天堂天使从主那里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明显看出来。他们的爱和智慧是无法形容的,也是属世人无法理解的,还能增长到永恒。无限的事物都包含在从主发出的热和光中,尽管它们只被感知为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来说明;例如,一个人的嗓门和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只是一种简单的声音;然而,当天使听到它时,他们从中感知到他的一切爱之情感,还察觉到这些情感的性质和品质。这些东西就隐藏在声音里面,甚至人能从一个与他说话之人的语气中在某种程度上感知到这一点,如:这语气里面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或另一方面,它里面有没有爱、仁慈、快乐或其它情感。当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时,类似东西就隐藏在眼神中。
这一点也可通过从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广阔平原或田野散发出的香味来说明。它们发出的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气味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香味。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许多事物,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体,但内在却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好感和反感只是来自心智的情感的散发物,这些情感照着相似性吸引另一个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散发物在性质上如此不同,是无数的,并且是任何身体感官所感知不到的,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都照着它们而实现。提出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前面关于从主发出的属灵之光所说的一切,即:它拥有智慧的一切,因而拥有信仰的一切在自己里面;理解力从这光中分析性地看到并感知理性事物,就像眼睛对称性地看到并感知属世事物一样。
293.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拯救都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主啊,你是配得的”、“荣耀,尊贵”,以及“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主啊,你是配得的”是指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AE 288节);“权柄”或能力是指拯救。此处“权柄”或能力表示拯救,是因为一切神性能力或权柄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能力或权柄被改造,后来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那些为自己索取这种能力或权柄的人完全不知道拯救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改造,也不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为自己索取主的权柄,就是索取凌驾于主自己之上的权柄,这种权柄被称为“黑暗的权势”(路加福音22:53)。
论及主的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你曾赐给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可福音:
他们对祂的教义感到很惊奇,因为祂教导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马可福音1:22)
路加福音:
祂用权柄和能力吩咐污灵,污灵就出来。(路加福音4:36)
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许多经文。此外,主拥有管理一切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造的;拯救就是对发出的神性的接受。
“主啊,你是配得的”表示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功德和公义,是因为“你是配得的”表示祂拥有功德。主的功德在于,祂在世时征服地狱,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并荣耀祂的人身或人性,这一切都是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祂拯救了人类中所有信祂的人,也就是所有遵行祂诫命的人(约翰福音1:12, 13)。此外,在圣言中,这种功德被称为“公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由此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关于这种功德,或主的这种公义,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该书(300–306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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