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4874

4874.“他玛说,

4874.“他玛说,你的印”表同意的信物。这从“印”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同意的信物。“印”之所以是同意的信物,是因为古时,法令通过一枚印章得到验证,因此严格来说,“印”表示对事情真相的验证本身和见证。他玛要他的印、带子和杖作为一只母山羊羔被送来的一种保证,只是后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他玛的这种要求含有一个奥秘;若没有内义,这个奥秘绝无可能为人所知。此奥秘是这样:一只母山羊羔表示属于纯正婚姻之物,因而表示一切内在之物,因为一切纯正之物同时也是某种内在之物。但就犹大而言,像这样的事物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从下文明显可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取而代之的是取了一个能与“他玛”所表教会的内在结合的外在。印、带子和杖表示教会的外在;“印”表示同意本身,“带子”表示外在真理,“杖”表示这种真理的能力。此外,这些事物是确保与外在人或属世人结合的保证。
内在真理与某种外在事物,也就是与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的结合,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来代表。但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与教会内在的结合,则由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来代表。此外,这正是这些结合的性质;要解释清楚它们的性质却不那么容易。然而,对天使和善灵来说,它们的性质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在天堂之光中摆在他们面前。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奥秘可以说如在朗朗晴日下那样敞开,与它们在人看见所凭借的尘世之光中的表象迥然不同。简言之: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代表与存在于古教会当中的代表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大部分很像希伯所建的教会,也就是所谓的希伯来教会中的代表。该教会有许多新的敬拜形式,如古教会闻所未闻的燔祭、献祭,以及其它敬拜形式。但教会的内在不是以与古教会的代表结合的方式来与这些代表结合的。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以及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在内义上就描述了教会的内在与犹太民族当中的代表结合,以及这些代表与这种内在结合的方式。关于希伯来教会,可参看前文(1238, 1241, 1327, 1343, 3031, 4516, 4517节);关于该教会的献祭在古教会并不存在(参看923, 1128, 1343, 2180, 28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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