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8.主在亮云中与天使一同显现,只听见从那里传来如号筒的声音。这是代表主保护天堂天使,并将善人从四面八方招聚来的标志。因为主从不毁灭任何人,只保护祂自己的人,把他们引离与恶人的交流。当他们被撤回时,恶人就随从自己的情欲,由此冲进各种可憎的事。然后,只见所有即将灭亡的人聚在一起,就像一条巨龙,弯起长长的尾巴,直伸向天堂,在高处朝各个方向抽打,好像它要摧毁天堂,把它拖下来。但它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这尾巴被扔了下来,那仍站在高处的大龙开始沉下去。我被允许看见这代表,好叫我知道并让人们也知道启示录中的“龙”指的是谁,即:“龙”是指所有读圣言、听讲道、参加教会的神圣仪式,内心却根本不思想诱惑他们的恶欲,反而思想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仇恨和报复、谎言和亵渎,因而在灵里活得像魔鬼,在身体上活得像天使的人。这些人构成那龙的身体,而那些在世时持有与仁分离之信,在思维和意图上与前者相似的人构成尾巴。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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