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最后的审判(续) #21

21.在灵界,对社群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属天的奥秘 #3539

3539.“给她小儿

3539.“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或源于真理的良善之生命。这从“利百加”和“雅各”的代表,以及“穿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雅各”是指神性属世层的神性真理;“穿上”在此是指交流,也指赋予,即赋予“以扫的衣服”所表示的良善之真理(3537节),因而赋予对属世层的真理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此和源于真理的良善之生命是一样的。从前面的阐述(3518节)可知当如何理解这些事。然而,它们都是诸如现在完全不为人知的那类事,所以要作出一些解释,以便能理解它们。本章在至高意义上论述了主,以及祂如何把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在代表意义上论述了人在其属世层方面的重生(参看3490节)。
对人来说,情况是这样:重生的目的是叫人在其内在人,因而在其灵魂或灵方面可以被新造。但人不能被新造或重生,除非他在其外在人方面也重生。因为人死后虽变成一个灵,但仍将那些属于其外在人的事物带入来世;属于外在人的事物就是属世情感,以及教义事物,甚至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简言之,就是属于外在记忆或属世记忆的一切事物(参看2475-2483节)。事实上,这些事物形成他的内层终止于其上的基础层面或根基。因此,对这些外层事物的安排就决定了内层事物当流入它们时会变成什么,或说决定内层事物的特性,因为它们在这些外层事物里面经历调整。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不仅在其内在人或理性人方面必须重生或被新造,而且在其外在人或属世人方面也必须重生或被新造。除非是这样,否则就不会有任何对应关系。内在人及其属灵事物和外在人及其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参看2987, 2989-2991, 3002, 3493节)。
本章在代表意义上以“以扫”和“雅各”来描述人的重生状态。此处描述了该状态的第一个阶段的性质,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或他重生之前的第一个状态的性质。事实上,这个状态与人已经重生时的状态完全相反。因为在前一个状态,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或他重生之前的状态,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真理的事物看似起领头作用;但当他已经重生时,意愿的事物,也就是良善的事物就起领头作用。在第一个状态,理解力或真理的事物看似起领头作用,这一点由雅各为自己向以扫索取长子名分(参看3325, 3336节),然后又索取此处所论述的祝福来代表。这个状态完全颠倒了,这一点由雅各伪装成以扫,也就是说,他穿上以扫的衣服,包上母山羊羔皮来代表。因为在此状态下,理性真理还没有与理性良善如此结合,或也可说,理解力还没有与意愿如此结合,以至于流入并作用于属世层,按秩序整理那里如此颠倒的事物。
这一点也可从大量经历,尤其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人能以其理解力来洞察,他的属世层由此能知道许多良善和真理,但意愿还不能照它们行动。如这一真理:爱和仁是人里面的本质事物。他能以其理解力明白并确认这个真理,但在他重生之前,却不能以其意愿承认它。甚至连那些完全缺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也能理解这个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以下真理:爱正是人的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一切快乐和一切愉悦,因而一切喜乐和一切幸福都来自爱;因此,爱如何,喜乐和幸福也如何,或说爱的性质也决定了喜乐和幸福的性质。一个人也能以其理解力明白以下真理,即便意愿不同意,甚至反对它,即:最幸福的生活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神性本身流入这种生活;相反,最悲惨的生活来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为地狱流入这种生活。由此理解力能,意愿却不能感知到这个真理:对主之爱是天堂的生命,相爱则是来自这生命的灵魂。因此,一个人越不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不从那里反思自己的生活,就越以其理解力感知到这个真理;但他越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就越感知不到它,事实上越否认它。
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神性能流入一个人里面的谦卑,因为在谦卑的状态下,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阻碍、反对的地狱事物就被移除了。但只要他的意愿不是一个新意愿,并且他的理解力没有与这新意愿合一,那么这个人就不可能处于发自内心的谦卑。事实上,一个人越过着邪恶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越朝向邪恶,这种谦卑就越不可能在他里面;而且前面所说的真理对他来说就越模糊,他甚至越发否认它。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能感知到:人谦卑不是因为主喜爱荣耀,而是因为祂的神性之爱;在这种情况下,主就能与良善和真理一起进入,给此人带来祝福和幸福。不过,越请教意愿,这真理就越模糊。其它许多例子也是如此。
能理解良善和真理的这种官能已经被赋予人,即便他不意愿它,好叫他能被改造和重生。鉴于这个原因,这种官能既存在于善人身上,也存在于恶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敏锐。不同之处在于:对恶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源于真理的生活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不能被改造;但对善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生活的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能被改造。但善人改造的第一个状态是,在他们看来,教义的真理似乎是第一位的,生活的良善是第二位的,因为他们出于真理行善,或说真理是他们善行的源头。而他们的第二个状态是,生活的良善是第一位的,教义的真理是第二位的,因为这时,他们出于良善,也就是对良善的意愿行善,或说良善,即对良善的意愿是他们善行的源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意愿已经与理解力如同以一种婚姻那样结合,所以这个人就重生了。论到以扫和雅各的这些事在内义上论述了这两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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