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揭秘启示录 #481

481.“他对我说,

481.“他对我说,你拿着吃尽了,便叫你肚子发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欣然并愉快承认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拿着小书卷”表示接受关于主的教义;“吃尽了”表示承认它;“叫肚子发苦”表示由于曲解,对它的承认是不情愿和困难的,因为“发苦”表示被曲解的真理(411节);“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对它的接受一开始是欣然并愉快的。这些事现适用于“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所表示的教义(469,472节),表示由于承认而欣然并愉快地接受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导致这教义被视为令人不快,且难以接受的曲解尤其在于:人们不承认主与父为一,尽管祂自己如此教导;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为神性,尽管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因此可以说,他们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此外还有由此延伸出来的虚假,唯信就是从这些虚假流出的,然后唯信又反过来确认这些虚假。如此大的苦味和内在抵触就是由这些虚假导致的,以致他们死后甚至不能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而提及“神性人身”这个名(2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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