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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