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圣爱与圣智 #49

49.至于神,祂不可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属天的奥秘 #4180

4180.“若不是我

4180.“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表若不是神性和神性人身。这从“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神”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圣父”是指神性良善,“圣子”是指神性真理(2803, 3704节),在此是指每种本质的神性良善;“亚伯拉罕的神”是指被称为神性本质的神性本身,因为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方面的主(2011, 3439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神性人身。经上之所以用“敬畏的”这个词,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对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神性真理含有害怕、恐惧、惊恐在里面,不像不会使人害怕的神性良善。在本章后面出现的这个词意思也一样:
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创世记31:53)
由于现在拉班已经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神性良善分离,所以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他想加害,这一点从论到拉班的事明显看出来。正因他的状态是这样,所以经上才说“以撒所敬畏的”。谁都能看出,“以撒所敬畏的”表示以撒的神,还能看出,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以撒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尤其代表该人身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 3704节)。
就前面所说出自主的神性真理含有恐惧在里面,不像神性良善而言,情况是这样:从主所发出的神圣本身拥有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里面。这些不断从主发出,是闪耀在诸天堂的光之源头,因而是闪耀在人类心智中的光之源头。因此,它们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因为这些就存在这光里面。但这光或智慧和聪明照众人的接受方式而感染他们。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接受神性良善,因为他们没有爱或仁;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是爱和仁的显现。然而,神性真理甚至能被恶人接受,不过仅被他们的外在人接受,不被他们的内在人接受。
这就像出自太阳的热和光。属灵之热是爱,因而是良善;而属灵之光是信,因而是真理。当接受太阳的热时,树和花就会生长,长出叶子,开花、结果或种子。这一切发生在春夏时节。然而,当不接受太阳的热,只接受光时,什么东西也不长,而是万物萧条,如秋冬时节的情形。这同样适用于出自主的属灵之热和光。人若如春夏一般,便会接受从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并结出果子;但若如秋冬一般,就不会接受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因此结不出果子。然而,他仍能接受光,也就是说,仍能知道信仰或真理的事。冬光具有和夏光同样的效果,因为它也产生五彩缤纷的景象,使它们显眼,和夏光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渗透到内层,因为它里面没有热,因而万物无法生长。
因此,只接受光,不接受良善,就如同物体不接受热。仅仅外在形式和这形式的美丽从光被接受,以致它们里面是冷的;当里面是冷的时,它们就都不活跃,当光照进来时,可以说看上去就像畏缩和战栗。这就是那些在活物中造成害怕、恐惧、惊恐的。这种对比能使人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恶人所体验的害怕、恐惧、惊恐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感觉不是神性良善的产物,而是神性真理的产物;当人们不接受神性良善,却接受神性真理时,它们就会出现。这种对比也能使人理解,缺乏良善的神性真理无法渗透到内层,而是仍附着于最外层,也就是附着于外在人,主要附着于属外在人的感官部分。不仅如此,它还使人理解人有时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漂亮,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污秽可憎。由此也可以看出许多人当中信仰的性质,他们声称信就得救,无需善行或好行为,也就是没有善意和好行为。
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不是从神性本身发出。这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公开。这个奥秘的含义如下: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本身就流入整个天堂;由于那时天堂大部分是由属天之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组成,所以神全能的流注提供了照耀在天上的光,以及伴随这光的智慧和聪明。但人类远离爱与仁的良善后,那光就不再可能经由天堂被提供了,因而智慧和聪明也不可能深入到人类这里。由于这个原因,为了人类能得救,主有必要来到世上,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便就其神性人身而言,祂也能变成神性之光,从而光照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祂自永恒就是光本身,因为穿越诸天堂的神性本身就是那光的源头。正是神性本身披上人身,使这人身变成神性;一旦这人身变成神性,祂由此不仅能将光带给属天天堂本身,还能带给属灵天堂,也能带给人类,人类曾接受、现仍接受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里面的神性真理。这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综上所述,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4,9等)
“道”(即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然而,主就两个本质而言,都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3704节)。因为神性良善无法被任何,甚至任何天使接受,只能被主的神性人身接受,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但神性真理能被接受,尽管只是形式上有可能存在于接受者当中。神性良善能居于这神性真理里面,只是因接受而方式各不相同。
当人读到“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这些话时,这就是呈现在天使脑海中的奥秘。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及其每个细节里面含有多少天堂的成分,尽管这些成分无一显现在字义中;还可知与人的智慧相比,天使智慧多么优越;天使能意识到最深层的奥秘,而人甚至不知道圣言竟然还包含什么奥秘。所到的这些事还只是极少数,因为天使在这些奥秘中看见并感知到无数细节。事实上,与这少数奥秘相比,天使能看到无穷无尽的细节,而这些细节根本无法在此说出来,因为人类的语言不足以表达它们,人类心智也不能接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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