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在属灵意义上,谋杀是指杀害和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式,这些方式各不相同,多种多样;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和神性敬拜,使这些事成为丑闻的话题,或说在这些事上设置障碍,诱导诸如引起厌恶,甚至憎恨之类的说服。这些杀人犯就是地狱里的所有魔鬼和撒但,而与他们结合的,是这个世界上那些侵犯和玷污教会神圣性的人。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的无底坑或深渊的王(启示录9:11),即毁灭者,是指那些通过虚假摧毁灵魂的人;在预言圣言中,“被杀的”是指他们所摧毁的人,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宰的羊群,拥有它们的宰杀它们。(撒迦利亚书11:4-5, 7)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群。(诗篇44:22)
以赛亚书:
将来雅各要使他们扎根。他被杀戮,岂像杀戮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 7)
约翰福音: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4:21; 26:21; 以西结书37:9; 耶利米书4:31; 12:3; 启示录9:4, 5; 11:7)。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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