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9061.“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这从“放去得以自由”和“因他的眼”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去得以自由”是指从服事中释放出来;“因他的眼”,就是他在奴仆身上所打坏的那眼,是指由于已经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被消灭的信之真理。因为“眼”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而表示信之真理(参看9058, 9059节),“打坏”表示消灭(9060节),“奴仆”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9058节)。若不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关系是何性质,就无从得知此处是何情形。外在人若不同意,内在人就不能过一种属灵的生活;正因如此,属世人若不重生,一个人就不能重生。由此可推知,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信之真理被消灭,属世人或外在人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
这种情况与外在视觉和内在视觉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外在视觉若受损,就不能再为内在视觉服务;因为如果外在视觉扭曲了物体,内在视觉就只能通过它获得一种扭曲的视觉。这种情况与受意愿控制的身体其余部位也是一样的,如臂、手、手指和脚。如果这些扭曲变形,那么意愿只能以一种扭曲的方式通过它们行动。这与属世人或外在人服务于内在人的情形很相似。如果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记忆真理被扭曲或消灭,那么内在人就无法看见真理,从而无法思考和感知真理,除非以一种扭曲或虚假的方式。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一个人若要重生,属世人必须重生。关于这些问题,也可参前面的说明(3286, 3321, 3469, 3493, 3573, 3620, 3623, 3679, 4588, 4618, 4667, 5165, 5168, 5427, 5428, 5477, 6299, 6564, 8742-8747, 9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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