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9056

9056.“以伤还伤

9056.“以伤还伤”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伤”的含义清楚可知,“伤”是指对爱与情感的伤害;既然爱受到伤害,那就是对意愿的伤害,因为爱属于意愿。这是对意愿外在部分的伤害,原因是,“烙”表示伤害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情感,如刚才所述(9055节)。在圣言中,“伤”(wound)和“打”(blow)是有区别的,“伤”论及对良善的伤害,“打”论及对真理的伤害,如在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6)
“创伤”在此论及已经被毁的良善,“打”论及被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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