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892

892.一旦人重生,

892.一旦人重生,他就第一次进入自由的状态,之前则一直处于奴役的状态。当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就是奴役;当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占主导地位时,就是自由。只要处于奴役的状态,人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只有当进入自由状态时,他才开始有所察觉。当他处于奴役状态,也就是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受制于它们的这个人以为自己处于自由的状态。然而,这纯粹是虚假,因为那时,他正陶醉于伴随欲望的快乐和由此产生的享乐,也就是自己的爱之快乐中。他因正陶醉于这种快乐之中,故觉得自己似乎是一个自由人。每个人在被某种爱引导,并且随时随地跟随它时,都以为自己是自由的;然而,与他相伴,可以说如湍急的河流般抓住他并把他卷走的,正是恶魔般的灵人。而这个人却以为这是绝对的自由,甚至相信他若丧失这种状态,必陷入最悲惨的生活,事实上根本没有生命可言。他之所以相信这一点,不仅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另一种生活的存在,还因为他有一种印象,以为若不遭受苦难、贫穷,丧失快乐,没有人能进入天堂。但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种印象是错误的。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经历容后再述。
没有人能进入自由的状态,除非他重生了,正被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引导。当进入这种状态时,他就能第一次知道并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自由,因为这时他能知道并感受到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的真快乐,什么是幸福。在此之前,他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有时称至善为至恶。当那些从主处于自由状态的人看清恶欲和虚假的生活,尤其感受到它时,他们就和那些亲眼看到地狱打开的人一样感到惊骇。鉴于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的生活,让我在此简单提一下:自由的生活,或自由本身就是唯独被主引导。有相当多的障碍使人难以相信这种生活才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其中一个障碍是,人们会经历试探,试探的发生是为了使他可以摆脱恶魔般的灵人的辖制。另一个障碍是,他们只知道由爱自己和爱世界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再一个障碍是,他们对属于天堂生活的一切形成了一种错误印象。因此,他们不能像从亲身经历中那样从描述中获得指教;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会在后面引证这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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