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8878

8878.“恨我的”

8878.“恨我的”表那些彻底弃绝主的神性之人。这从“恨神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恨神的人”是指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因为他们就是那些弃绝主的神性之人;他们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仅弃绝它,而且还憎恨它。他们所弃绝的,之所以是主的神性,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是在天堂之光,而是在属世之光中看事物,最终只在来自肉体的感官之光中看事物。他们凭这种低劣之光,绝无可能看见主的人身,只会视之为人。他们无法认识到何为神性人身,因为对于神性,他们有一种完全空洞且毫无意义的概念。如果他们被告知,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就是一切生命的本质存在,主凭祂的成孕而为这爱,这爱因此是祂生命的至内在存在或本质存在,也就是耶和华;如果他们被告知,祂荣耀了祂的人身,使之变成祂的样式,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那么他们当中那些被赋予某种洞察力的人的确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一切。即便如此,他们仍不相信;因为当从他们在其中看见事物的理智之光降到他们自己的属世和感官之光时,他们就在这个真理上陷入完全和纯粹的黑暗,并由此陷入对它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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