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8865.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参看8853-8858节)可以看出当如何理解“普遍掌权”,即: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就是那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观念和意愿的每个渴望中的东西,因而是构成他的实际心智或生命的东西。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应当是主,因为在天上的天使里面普遍掌权的,是主,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主里面”。当他不仅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还喜欢如此相信时,主就开始在一个人里面掌权。天使不仅相信,还发觉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生命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的生命。他们意愿的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则是来自主的信之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天堂时,是什么意思。当主在一个教会成员那里,如在天上的天使那里一样普遍掌权时,主就在与他同在的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中,就像心脏在一切血管里面一样,因为它们从心脏获得自己的来源,以及作为它们生命的血液。
另外,要进一步知道,与一个人同在的灵人的种类或天使的种类取决于在他里面普遍掌权之物的性质。原因在于,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8853-8858节)。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和一切满足,哪怕是在思想其它事的时候,皆源于它。因为与他同在的天使和灵人就住在它里面,可以说有一个居所;他们的欢喜流入这个人,并产生他的快乐和满足。此人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它的源头,因为人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流入的,也不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或当某种东西触及他生命的这个核心时,效果就像视觉对象触及瞳孔的效果;也就是说,当视觉对象是美丽的时,效果就是快乐;当它们丑陋的时,则是痛苦。之所以用“普遍”这个术语,是因为它必然包含整个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因此,普遍掌权的,是那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中的东西(参看1919e, 5949, 6159, 6338, 6482, 6483, 6571, 7648, 80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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