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8690.“众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你的面前呢”表那时这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每种状态下所拥有的意愿的一切行为的源头。这从以色列的代表,以及“站在摩西面前”和“从早到晚”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站在摩西面前”是指服从神之真理,如前所述(8686节);它因是指服从,故是指意愿的一个行为;事实上,服从源于意愿,不过源于一个出于命令而非对真理的情感而实行真理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是服从。“从早到晚”是指在每种状态下,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如前所述(8687节)。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人在重生之前所经历的第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行良善是出于服从,还不是出于情感。但这种良善是他所行的真理,因为他这样做只是出于命令,因而仍是出于强迫,而非出于自由。当他出于情感行善时,就是出于自由行善;因为从爱与情感所流出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当一个人经历第一种状态时,主就会流入并直接引导;但主的直接流注不会进入感知,因为它流入人的最内层;但当主的流注既是直接的,同时也是间接的时,它就会进入感知,并产生情感,因为它不仅流入人的最内层,还流入他的中间和最外层。这一种状态就是本章接下来所论述的;而前一种状态则是这几节所描述的,在这几节,经上论到摩西说,他独自审判(参看前面的说明, 86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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