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8356.“水就变甜了”表这些真理由此变得令人愉快。这从“甜”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甜”是指愉快,因为“甜”在灵义上表示生活的甜蜜,这甜蜜和愉快是一回事;“水”是指真理,如刚才所述(8355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对真理的情感来自良善;因为良善和真理如在一个婚姻中那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一方爱另一方,如同配偶爱配偶。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比作一个“婚姻”,由该婚姻所生的真理与良善被称作“儿女”。由此可见,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快乐,唯独追溯到良善。这一点从经历也明显看出来,因为过着良善生活,也就是爱神爱邻的人也爱信之真理。正因如此,只要良善流入并被接受,真理就显得令人愉快。一旦良善停止流入,也就是邪恶开始占主导地位,并阻止良善的流注时,真理就立刻被感觉为不快乐;因为真理和邪恶相互排斥、彼此厌恶。由此可见为何经上吩咐要把一块木头丢在苦水里;又为何这些水因着被丢进来的木头而变甜。神永远不会吩咐采取这种行动,除非它表示这类事。因为神无需木头就能把这些水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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