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8263.“我要向耶和华歌唱”表这荣耀唯独属于主。这从“向耶和华歌唱”的含义清楚可知,“向耶和华歌唱”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如刚才所述(8261节);也就是说,这荣耀属于祂。它之所以唯独属于祂,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8261节),因此主是独一神。在圣言的各处,经上都说,荣耀或尊荣、威严必唯独属于神。凡不知道圣言内层事物的人都以为主像世人那样渴望并喜爱荣耀;他这样认为是因为荣耀优先于宇宙所有人而归于祂。但主渴望荣耀不是为了祂自己,而为了那将荣耀归与祂的人。一个将荣耀归与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主作为至高无上者来尊崇,并且相比之下,出于谦卑将自己视为无有。由于当一个人将荣耀归与主时,尊崇和谦卑就都有了,那时他处于一个适合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也接受对祂的爱之流注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主渴望一个人将荣耀归与祂(参看4347, 4593, 5957节)。来自主的良善的流注进入一颗谦卑的心(参看3994, 7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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