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801

801.从此处对大洪

801.从此处对大洪水之前的这些人的描述明显可知上古之人当中的写作风格是什么样,因而明显可知预言的风格又是什么样。此处直到本章末尾都在描述这些人;这几节描述了他们的说服,23节描述了他们的贪欲;也就是说,首先描述了其理解力事物的状态,然后描述了其意愿事物的状态。尽管他们实际上没有理解力或意愿的事物在里面,但与它们相反的事物仍被如此称呼;也就是说,诸如虚假说服之类的事物绝不是理解力的事物,而是思维和推理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理解力的事物);以及诸如贪欲之类的事物绝不是意愿的事物(译注:但仍被称为意愿的事物)。对于大洪水之前的人,如我所说,经上首先描述了他们的虚假说服,然后描述了他们的贪欲,这就是为何21节的内容会在23节重复,只是换了一个顺序。
这也是预言的风格,原因在于,人里面有两种生命:一种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另一种属于意愿的事物;这两种生命彼此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人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尽管如今它们在人里面是分离的,却仍一个流入另一个,并且多半是联结的。至于它们联结,以及如何联结,这可通过许多方式来证实和说明。由于人由理解力和意愿这两部分构成,并且一个流入另一个,所以当描述人时,圣言就分别描述每个部分,这是重复的原因;否则,这样描述是有问题的。此处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怎样,其它一切事物也都是怎样;换句话说,适用于此处意愿和理解力的,也适用于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抽离出来的不同现象恰恰反映了经历这些现象之人的状况。它们是这些人的属性,因为它们是从这些人中产生的。与其主体,或其背后的物质分离的一个现象或事物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圣言描述某个事物时,会描述这两个方面。只有这样,对每个事物的描述才是完整和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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