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6771.“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从神来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这从“听见”和“杀”的含义,以及“法老”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听见”是指发现(参看5017节);“法老”是指反对教会真理的记忆知识,因而是指虚假(参看6651, 6679, 6683节);“杀”是指毁灭(6767节),因此“设法要杀”是指想要毁灭;“摩西”是指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6752节),因而是指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之所以说“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而不是简单地说“神的律法”,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仍是神的律法在主的人身里面的发展。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听见这事,就设法要杀摩西”表示虚假的记忆知识因发现这事,就想要毁灭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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