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6601.一天早晨,我被明显指示,任何一个观念或小的情感都拥有无数事物,这些观念和情感也渗透到我周围的社群。有一段时间,我被保持在某种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中;在此期间,我被指示与这情感和思维一致的社群何等之多。有五个社群通过活生生的言语显明出来。他们阐述了自己的想法,还发现我也有同样的想法。另外,他们说,他们知道我所注意的事,也就是我们正在思想的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及这些的目的。我的思维所延伸到的其它众多社群没有如此清楚地显明出来,它们也更加遥远。
思维从它的对象,就是一个人正在思想的事物那里的延伸就像视觉对象的情形。来自视觉对象的光线传播到相当远的距离;这些光线进入人的视觉,并且无论距离是长是短,都能进入,这取决于视觉对象的明亮和发光度。因为若视觉对象在发光,那么它就能在比若它暗淡和幽暗的情况下远得多的距离处被看见。内在视觉,就是思维的视觉,和从内在视觉的对象发出的东西也一样。该视觉对象不像世上的物体那样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因此,它们将光线传播到诸如属于灵界的那类事物中,因而传播到那里的真理和良善中,进而传播到充满这些真理和良善的社群中。正如这个世上的发光物体所发的光辐射得很远,在灵界,良善和对良善的情感也是如此;因为发光的火焰对应于对良善的情感。由此可见,人之生命的品质完全与他的思维和情感所延伸到的社群相匹配,也完全与这种延伸的质和量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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