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6481.进入来世的灵人带来这样一种观点:圣治或天命以一种总体方式,而非以一种具体方式行动。他们在世时就持守这种观点的原因是,他们看见恶人升职、变富、取得成功,于是便将这一切归因于这些人自己的聪明;殊不知,圣治或天命以人的永恒救恩为目的,因而不以他在世上的洪福为目的;也就是说,不以富贵显赫为目的;而大多数人在肉身生活期间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富贵显赫。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显赫常常滋生对自我的爱,富贵则常常滋生对世界的爱,从而滋生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相对立的东西。因此,诸如显赫富贵之类的东西既给予恶人,也给予善人,只要这些东西不会对他们造成不利,并且不会把他们引离天堂。
更重要的是,主既通过善人,同样也通过恶人实现祂的目的;因为主通过恶人自己的爱驱使他们向邻舍、自己的国家和教会行善。因为恶人渴望显赫,想要得利,并愿意为了这些东西而被视为正直和热心;他们被这种渴望,如同被一团火那样所唤起的做这类事的动力,比正直人的更强劲。恶人也被允许认为一切事都归因于他们自己的聪明,圣治或天命要么不存在,要么仅以一种总体的方式进行运作;因为他们不愿察觉与此不同的任何东西。为叫他们可以做有益于社会的那类事,在一些事上的成功也会照着他们的预计被赋予他们;这些成功比他们将成功归因于自己的事实更能激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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