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5747.“这不是我主人饮酒的杯吗”表有从属天层领受的内层真理与它们同在。这从“杯”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我主人饮酒”的“杯”是指内层真理(参看5736节);约瑟,即此处“我主人”,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5307, 5331, 5332节),在此是指属天层,因为所论述的是内层真理,内层真理是属灵的,是从属天层发出的。按照约瑟的吩咐,杯被放在便雅悯的袋口就表示对它的接受。
他们受到指控,好像是他们拿走了这杯。他们受到了如此的指控,而事实上,那杯早就被放在那里了;其原因从内义明显可知,这内义乃是这样:主所赐的真理起初并没有当作礼物被接受;因为在重生之前,人以为是他自己获得了他所知道的真理;只要他如此认为,就犯了属灵的偷盗罪。声称良善与真理是自己的,并将它们归于自己的功和义,就是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参看2609, 4174, 5135节)。为能代表这种偷盗行为,约瑟才做了这事;即便如此,这些人仍被指控为贼,这是为了实现一种联结。因为人在重生之前,不能不以为他是如此获得真理的。诚然,他因所受的教导而口头上说,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完全来自主;然而,他并不相信这一点,直到信仰被植入良善;只有到那时,他才开始从心里承认这一点。
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完全不同于因着相信而信奉它。许多人,甚至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也能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但对他们来说,所受的教导纯粹是记忆知识。但除了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之外,没有人能因着相信而信奉某种东西。为了实现联结,他们被指挥为贼,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约瑟因此把他们带回到自己这里,使他们对自己所行的事思考了一段时间;然后,他表明自己是谁,也就是把自己与他们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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