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5095.“埃及王的”表受内层属世层支配的。这从法老或“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本章,法老或“埃及王”是指属世层的一个新状态(5079,5080节),因而是指内层属世层,因为该层已变新。至于何为内层属世层,何为外层属世层,可参看前文(5094节)。必须简要阐述圣言的内义,无论历史部分的,还是预言部分的,是何性质。当历史意义提及许多人物时,如此处的约瑟、法老、护卫长、酒政和膳长,其实他们在内义上表示各种事物;但这一切只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原因在于,名字表示不同的属灵事物,如此处“约瑟”代表来自理性层,也在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属灵层方面的主;“法老”代表属世人的新状态,也就是内层属世层方面的主;“酒政和膳长”代表那些属于外层属世层的事物方面的主。这就是内义的性质;其它地方也一样,如提及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地方。就字义而言,他们是三个不同的人;但就至高意义而言,这三人代表主:“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以撒”代表祂的神性理性层;“雅各”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种情形可见于先知书,有时先知书的经文只有名字,要么是人名,要么是国名,要么是城名;然而,就内义而言,这些名字一起表现并描述一个实体或事物。人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可能很容易被字义误导去思想各种各样的事物;结果,一个实体或事物的观念就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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