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3951.“因为我实在用我儿子的风茄把你雇下了”表这事早就预先被看到和同意了。这从“雇下”的含义和前文清楚可知,“雇下”是指同意。这事之所以预先被看到,是因为在人里面,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就是某种被预先看到的事,也就是说,被主在其圣治中看到。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是被归给人的良善。事实上,良善在与真理结合之前,在人里面并非良善。由于一切良善皆出自主,也就是说,一切良善通过这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被归给人,故此处说“预先被看到”。主的圣治首先涉及这二者的结合。正是如此结合的良善与真理使得一个人成为人,将他与野兽区别开来;他在接受圣治的范围内变成人,也就是在允许主实现这个目标的范围内变成人。因此,这就是存在于人身上的良善。属灵的且能存到永远的其它良善是不可能的。
[2] 此外,外在人的良善,也就是人在世期间的生命快乐,只有在它们含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范畴内才是真正的良善。以财富的良善为例。在财富含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范畴内,也就是在一个人以其邻舍、国家、或公众利益,以及教会利益为目的的范畴内,它们才是真正的良善。人若得出以下结论,即此处所说的属灵良善和物质财富不能共存,一个在另一个里面,因而确信如若为天堂腾出空来,就必须放弃财富,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若放弃或丧失财富,就无法向任何人行善,而他们自己在世上也只能活在悲惨中,从而不能再以其邻舍、国家的利益,甚至教会的利益为目的,只以他们自己的得救,以及自己在天上比别人更伟大为目的。更有甚者,当他们放弃世俗的财富时,便将自己置于蔑视之中,因为他们使自己被别人轻看,因而对于提供服务和履行职责来说变得无用。不过,他们在以其邻舍、国家和教会的利益为目的时,也就是以处于能达到这一目的的状态为目的或方法。
其中的情形和人的食物极其相似,因为关注食物的目的就是为了他能拥有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心灵。若人的身体丧失营养,他也就是丧失了达到自己目的所必需的条件了。因此,凡属灵之人都不会鄙视食物,甚至其乐趣。然而,他不会把食物当成目的,只是当成有助于达到其目的的方法。以此为例,我们就能判断其它一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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