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3819.“大的名叫利亚”表对外在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小的名叫拉结”表对内在真理的情感的性质。这从“利亚”和“拉结”的代表,以及“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拉结”是指对内在真理的情感(参看3793节);“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节)。利亚之所以被称为“大的”,是因为先学习的是外在真理;拉结之所以被称为“小的”,是因为后学习的是内在真理,或也可说,人首先感受到对外在真理的情感,然后感受到对内在真理的情感;因为外在真理为内在真理提供基本轮廓,它们是具体细节得以补充进去的普遍轮廓。人若对一个事物没有一个普遍概念,就无法理解它的任何具体方面。这解释了为何圣言的字义包含普遍真理,而内义包含具体真理。普遍真理就是所谓的外在真理,而具体真理是内在真理。没有情感的真理不是真理,因为它们没有生命。故当提及外在和内在的真理时,当理解为对它们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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