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3562.“以撒摸着他”表示全面的感知。这从“摸”的含义清楚可知,“摸”是指至内在和全面的感知(参看3528, 3559节),在此是指全面的感知,因为对一切事物的感知都来自至内在的感知;也就是说,那些拥有至内在感知的人拥有对下面一切事物的感知,因为下面的事物只是上面事物的衍生物和组成物。事实上,至内在的事物就是它下面事物的全部中的全部,或说每一个至内在事物都存在于它下面属于它自己的一切事物中,因为除非凡在下面的事物都来自内层事物,或也可说,来自它上面的事物,如同一个结果来自它的有效原因,否则它根本不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目的决定了一个人在来世幸福还是不幸,因为目的是一切原因的至内层,以至于如果目的不在原因里面,事实上不是原因的全部,那么原因根本不存在。目的以同样的方式是一切结果的至内层,因为结果就源于这样一个原因。正因如此,凡属于人的东西,都从他所关注的目的中获得它的存在。因此,在来世,一个人的状态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的性质(参看1317, 1568, 1571, 1645, 1909, 3425节)。由此可见,摸因表示至内在的感知,故也表示全面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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