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340.“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表示对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来说,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这从本章开头部分(337节)清楚可知。以前,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把它们降为教义,并称该教义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就这样,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古时,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例如,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经上说“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创世记16:11);解释流便之名,便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创世记29:32);解释西缅之名,便说“耶和华听见我失宠”(创世记29:33);解释犹大之名,便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创世记29:35);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埃及记17:15)。同样,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或“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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