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991.属世事物代表属灵事物,并且它们相对应,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属世之物若没有一个先于它自身的原因,是绝不可能产生或形成的。它的原因就在于属灵之物;在那里没有自己原因的属世事物是不存在的。属世形式是结果,无法作为原因显现,更无法作为原因的原因,或最初起源显现。相反,它们照着它们在它们所在之地发挥的功用而取得自己的形式。尽管如此,结果所取的形式代表存在于原因当中的事物,这些原因反过来又代表存在于最初起源当中的事物。因此,一切属世事物都代表那些存在于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当中的事物,而这些属灵事物反过来又代表那些它们所来源于的属天事物当中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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