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975.“在赫的儿子们眼前”表示照着他们的理解力,也就是说,照着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之人的理解力。这从“眼”和“赫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参看212, 2701节);“赫的儿子们”是指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913, 2928节)。前面说“亚伯拉罕在赫的儿子们耳边说”(23:16),这表示照着他们的能力(2965, 2967节)。而此处说“在赫的儿子们眼前”,这表示照着他们的理解力。第一句话意味着适合他们的意愿,第二句话意味着适合他们的理解力,因为人在这两个部分被改造。事实上,如果意愿和理解力不一致,以至于构成一体,也就是说,如果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仁和信(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不构成一体,那么人仍未重生。这解释了为何前面说“在赫的儿子们耳边”,而此处说“在赫的儿子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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