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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