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572.“哪里在你眼里是好的,就住在哪里吧”表示祂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最直接、最近似的意义是,祂存在于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中。这从“眼”和“住”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理解力是教义的接受者;“住”是指生活(1293节),在此是指存在,因为它论及主。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是指对一切神性、属天、属灵、理性和属世事物的全知中的存在,或说是指完全意识到它们。其原因在于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包含这一切事物的完整知识,或对它们的全知在里面(2500节)。
此外,既有教义的良善,也有教义的真理,或说教义既有良善的成分,也有真理的成分。教义的良善是爱和仁,教义的真理是信。那些拥有教义的良善,也就是爱和仁的人也有教义的真理,也就是信。然而,处于良善,也就是处于爱和仁是一回事;处于教义的良善是另一回事。拥有对父母之爱和对其他小孩之仁的小孩子处于良善,但未处于教义的良善,因而未处于教义的真理或信。处于教义良善的,是那些通过信之真理重生的人。他们越拥有良善,就越拥有真理;也就是说,越拥有爱和仁,就越拥有信,因而越拥有智慧和聪明。
天使因拥有对主之爱和相爱,故也拥有一切真理。因此,他们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其智慧和聪明不仅涵盖属天和属灵事物,还涵盖理性和属世事物。爱将天使置于这些事物的实际起始或源头中,也就是说,爱使天使意识到目的和原因。爱如此行,是因为爱来自主。从起始,也就是从目的和原因来看,就是从天堂来看下面、甚至地上的一切事物。打个比方,这样做就像站在一座高山上,在这山上的瞭望塔里;你在那里环顾四周,能看到下面方圆数英里的事物;而下面的人,尤其山谷和森林里的人几乎看不到几英尺远。那些处于教义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与其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的人相比,也是如此,尽管后者以为他们比前者看得更远。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见任何良善,也看不见任何真理,除了很轻微地浮在表面上的那种外,甚至连这样的真理也被虚假玷污了。
即便如此,天使的智慧和聪明也是有限的,与主的神性智慧相比,是最有限的,几乎等同于无。这一点从以下两个事实明显看出来:一是,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存在比率关系,但来自神性全知的交流是可能的;二是,主是良善本身和爱本身,因而是与天使同住的良善的存在本身和爱的存在本身,进而是他们的智慧和聪明的存在本身。由此可见,主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那些认为主存在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之中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只存在于良善中,由此存在于真理中,也就是说,存在于爱和仁中,由此存在于信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