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367.至于“屋檐的荫下”表示在对那良善的笼统、模糊的感知里面,情况是这样:对人,甚至重生的人来说,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是非常模糊的;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此处“罗得”所代表的那种人尤其如此。而当一个人专注于肉体事物,也就是活在肉身时,他的情感和他的感知一样,也是极其笼统、因而极其模糊的,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并非如此。每一个细微的情感,甚至构成其感知的每一个观念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但每种情感和感知在他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的整体。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情感和观念时再讨论这一点(3078, 3189, 4005节)。有时,人是能通过反思检查并描述他里面的少量元素的;但还有不计其数,事实上无数其它元素是看不见的。只要他活在肉身,这些看不见的元素就永远不会,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不过,一旦一切肉体和世俗事物熄灭,它们就变得可见了。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当一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进入来世时,他就从模糊的生命进入更清晰的生命,如同从黑夜进入白昼。他进入主的天堂到何等程度,就进入越来越清晰的光到何等程度,直到抵达天使所在的光,就是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与这光相比,世人所在的光就是黑暗。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他们“来到他屋檐的荫下”,这句话的意思是,罗得所代表的人住在其模糊、笼统的感知中;也就是说,他们对主的神性和神圣知之甚少;但尽管如此,他们仍承认并相信它们是存在的,就住在仁之良善里面,换句话说,与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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