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21

21.创世记1:4-

21.创世记1:4-5.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经上之所以说“光”是好的,是因为它来自主,而主是良善本身。“暗”表示在人重新孕育、出生之前,在他看来似乎是光的一切事物,因为邪恶看似良善,虚假看似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黑暗,纯由适合人自己、仍旧存留的事物构成。凡属于主的都被比作“昼”,因为它属于光明;凡属于人自己的都被比作“夜”,因为它属于黑暗。这些对比经常出现在圣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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