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063.“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的阐述(17:5)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些话同样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参看2009节)。事实上,加到“撒拉”这个名字上的字母“H”取自耶和华之名,以便撒拉和亚伯拉罕一样,可以代表主的神性;也就是说,可以代表主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其中:“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撒拉”代表神性真理;神性理性,也就是以撒,将从该婚姻而生。
神性良善本身是爱,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怜悯;它是主的内在,也就是耶和华,耶和华是良善本身;该良善由亚伯拉罕来代表。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由撒莱来代表;这真理一旦也变成神性,就由撒拉来代表,因为主逐渐朝着与耶和华合一前进,如前面各处所说的。在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良善成为真理的源头之前,真理还不是神性,由撒莱来代表。但当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成为良善的产物时,它就是神性;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本身也是良善,因为它是良善之真理,或说良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寻求与良善合一而通往良善的真理是一回事;已经与良善彻底合一,以至于完全来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另一回事。通往良善的真理仍保留着某种人性,但与良善完全合一的真理则脱去了人性的一切,并披上神性。
和前面一样,这个问题也能通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当一个人正在重生,也就是将要与主结合,或说尚未与主结合时,他通过真理,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迈向这结合,因为若不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他迈向这种结合所借助的真理,没有人能重生。主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去迎接这些真理,并将这仁爱引入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引入它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接受良善的器皿;因此,真理越纯正,就越增多,良善也越大量接受它们作为器皿,把它们归入秩序,最后通过它们显现,以至于最终真理若不作为传输良善之光的媒介,就不会显现。真理以这种方式变得属天-属灵。由于主只存在于从仁爱流出的良善中,所以人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并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而被赋予良心;以后他便出于良心思考真理,做正确的事。不过,这良心与已经充满良善或仁爱的真理和正确的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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